关于申请项目制“学习空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 点击量:2270

       为推进文献与信息中心“学习空间”的有效使用,更好服务于师生的学习、研究、创新工作,文献与信息中心特辟出205室、209室、309室等三间“学习空间”,提供给带有学科竞赛项目和科研项目、教研项目、设计项目、创新项目等各类项目的师生做项目研发使用。要求项目组不少于3人,按照项目组“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自行安排项目研究任务,严格执行学习空间管理规定,并配合“学习空间”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具体使用期限可根据项目研发所需时间确定。

申请使用205室、209室、309室等“学习空间”,需项目负责人提前3天填写《“项目制”学习空间使用申请表》(见附件),连同“相关项目复印件”,交文献与信息中心103室,由工作人员根据场地安排情况进行核实和配置。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222471

 

                                          文献与信息中心

   附件:项目制”学习空间使用申请表.doc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