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民法典
习惯
民事习惯
司法适用
法官视角
摘要:
202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进一步确立了习惯的法典化法源地位。涉及民事习惯的案件数量自2017以来呈现增长趋势,民事习惯作为一种“地方性知识”具有良好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中国“乡土”和“熟人”性质较强的社会中,其在解决民事争端中的适用需求日益凸显。
概念上明确《民法典》第十条所称“习惯”意为广义上的习惯而不是习惯法,从既有研究成果和民事习惯相关理论出发,解析民事习惯调整立法空白,激活本土资源,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等功能价值。并总结出其普遍性,反复实践性,内心确信性等特性。进行裁判文书实证分析,从宏观数据统计和微观案例分析两个层面开展民事习惯司法适用现状的研究。分析出民事习惯以裁判依据,事实推定前提,合同的解释补充等形式存在于司法实践中,在此基础上总结实践中已经暴露出的问题,同时探究隐藏在数据和个案背后的隐患。
以涉及“风水”的同类案件为切入点,对比分析,直观展现民事习惯司法适用层面的困境,如民事习惯适用程序混乱,民事习惯适用标准模糊未成体系、法官视角下个人因素和外部环境存在消极影响、民事习惯适用引证说理不规范等。为解决这些问题,结合实证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例如从法官和当事人两个角度明确民事习惯的适用程序,以《民法典》为基准动态理解“法律没有规定”和“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构建事实识别和司法审查相结合的民事习惯司法适用体系化标准,提高法官主体的专业素养以减少个人特质和社会身份带来的影响,改善法官职业的外部环境,鼓励法院主动调查梳理民事习惯,按照“识别”、“审查”、“证据”、“案情”、“结论”的顺序进行民事习惯适用时的论证说理等。
制度的革新并非一朝一夕,法治的完善任重道远,民事习惯的司法适用研究在民法典视阈下必然具有全新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需要立足国家实际情况,深入基层司法实践,从立法和司法等角度共同探索用民事习惯司法适用的完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