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PBL教学法
中等职业教育
民法
摘要:
随着现代社会就业标准的不断升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也水涨船高。在这一背景下,职业教育作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其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通过职业教育,学生不仅能够获得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能够培养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经相关文献资料及实地调查,近年来通过一些中职学校的各方面努力,中职课堂教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中职法律事务专业教学存在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如教学方法单一、教师教学节奏把控不当、学生积极性不高等,这就需要对当前中等职业学校的法律教学进行探索与改革。
PBL(Problem-based-Learning)教学法以情境学习、建构主义、发现学习等为理论基础。该教学法起源于美国,二十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引入国内,2005年之后逐渐被广泛应用于高等教育、医学教育等领域,包括五个教学步骤,分别为提出问题、分组学习、解决问题、汇报成果及总结反思,相较于传统教学法,它更强调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倡导学生合作探究、自主解决问题,且经过本文研究发现,该教学法在中职法律教育方向存在空缺。尝试并丰富该教学法在中职法律教育中的应用,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本研究运用调查研究法,立足于中职法律事务专业《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课程,以该课程任课教师与学生为调查对象,在实践前对该课程教学现状进行访谈与问卷调查。通过调查分析发现该课程存在教师教学方法单一、教师教学节奏把控不当、学生合作学习意识不强、学生学习主动性缺乏等问题。为解决该课程的现存问题,本研究对中职《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课程教材、学情、学生、进行分析,基于问题情境原则、启发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同时设计符合中职《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内容的PBL教学法流程步骤,将该教学法在山东省某中等职业学校2022级法律事务专业分别选取实验班与对照班进行教学实践并进行教学实验效果分析。实践数据表明,实验后实验班的学生在学习主动性、学习成绩、课堂效果满意度等方面均有显著提升,PBL教学法在中职《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课程中应用的确能改善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为其他中职法律事务专业课程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