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民法学”
课程教学
实现路径
摘要:
德法兼修是警务人才培养的目标之一,公安院校应创新警务人才培养模式,从课程改革入手实现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有效融合,才能在牢牢把握警务人才培养的前提下厚植法学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在我国高校全面开展以来,如何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铸魂育人,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大学生法治观念,提升大学生法治认同,成为当前高校必须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民法典》的诞生深刻影响着我国民事法律体系及民事法律制度的变革,它实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命题、历史命题、制度命题和实践命题。公安院校“民法学”课的教学内容应适时作出调整,找到课程思政的切入点从而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有效融入的根本任务。在公安院校“民法学”课程教学过程中开展课程思政,是新形势下阐释“四个自信”抵制西方思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法治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教师在“民法学”教学中,应先充分挖掘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素与《民法典》的契合点;从战略性、实践性、原创性、时代性、生态性等诸多方面充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维度,并从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途径、教材选择及教学技能等方面提升教学水平,以达到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警校院校“民法学”课程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