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混合所有制改革
企业价值评估
国有企业
中信国安集团
摘要:
近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为主,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至今仍然是经济发展的热点。随着一批批国企混改名单的发布,现今改革的力度、广度和深度都到了一个高涨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会产生深远而长足的影响。因此,对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中,无疑是走在前列的。2014年8月,中信国安集团宣布大力度混改。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的混改先驱,该集团在战略投资人的选择和资产转移价格上是否合理在当时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点,刚一宣布混改便引发了许多社会讨论与非议。本文将主要从资产转移定价角度入手,通过使用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对该集团当时的定价进行分析并判断其合理性,希望从资产定价的角度为当下国企混改提供参考。本文首先以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为基础,分析各个理论的应用。同时介绍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概念,为下文提供理论支持。其次,对企业价值评估进行概述,并对现有的较为常用的评估方法进行评析。接着,对中信国安集团的情况以及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概述,具体分析其原因、进程及现状,同时引出中信国安集团在混改之初由诸多媒体对其提出的质疑,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该公司混改中可能影响定价的因素,如战略投资人的遴选方式与资产评估定价信息公示等。最后,基于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中信国安企业价值重新评估,并采用EVA评估法计算后进一步验证评估结果。在此基础上对中信国安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并将两种方法下计算结果与当时披露的转移价格进行对比,判断其定价的合理性。结果显示,通过现金流量折现法的计算,中信国安混改后的企业价值折算到混改2014年时的价值为498.27亿元,对应五家民营投资人控股比例价值总计约为393.88亿元;通过EVA评估法的计算,企业价值为415.65亿元,对应控股比例的价值为328.57亿元。相比于当时五家民营企业共同出资的80亿元,笔者认为企业实际价值与出资额的差距较大,中信国安混改时的转移价格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