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互联网企业
企业价值评估
梅特卡夫估值模型
摘要:
互联网自1994年正式进入中国以来,经历了飞速的发展。截至2020年12月,全球网民规模已超45亿人次,其中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人次,占全球网民数量的22%,稳稳成为全球第一大互联网市场。与此同时,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流行,我国传统的商业模式与经营理念开始由线下经营向线上线下相结合转变,政府也推出了数字政府、数字货币等举措,互联网经济已然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除此之外,我国与互联网企业有关的资本运作也变得日益频繁,例如企业IPO、并购重组、增发股权和债券等等,截至2020年12月,我国互联网上市企业在境内外的总市值高达16.8亿人民币,较2019年底增长了51.2%,其中,网信独角兽企业在2020年一年的时间内增加了 20家,总共达到207家。因此,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管理层,都迫切希望能够准确评估出互联网企业价值。与其他传统企业相比,互联网企业具有较强的用户导向性,商业模式的本质是通过利用用户资源来获取利益,例如广告收益、增值收入等。作为互联网企业的价值来源——用户资源逐渐进入投资者和管理者的视野中,但考虑到现有的评估方法大多以财务因素为核心,较少或几乎没有考虑用户资源这一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如何以用户资源为核心对互联网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变得异常重要。同时由于互联网企业的类型较多,本文只针对信息服务类互联网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研究,例如微博、抖音、快手等。本文通过对此类互联网企业的发展现状、企业特点、商业模式以及价值来源进行分析后提出了相应的评估方法,希望能够为今后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提供借鉴和参考价值。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是绪论。该部分包括研究背景、理论意义、现实意义、文献综述和创新点,为文章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分析。该部分首先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简要概述,接着对互联网企业的概念界定、商业模式、价值来源和评估难点进行了总结,最后对有可能应用于互联网企业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详细介绍。第三部分是基于梅特卡夫估值模型的优化。为了提高梅特卡夫估值模型对互联网企业的适用性,该部分在对该模型现有的局限性进行分析后,结合互联网企业的发展阶段对其进行了优化。第四部分是对微博企业价值进行评估。该部分以微博为例,验证本文第三部分优化后的估值模型的有效性。第五部分是评估结果分析与启示。该部分内容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从评估方法的选择与完善、评估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这三个角度得出相应的启示。第六部分是研究结论与不足。该部分对本文的分析过程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研究过程中的不足。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通过分析可知活跃用户数量为互联网企业的价值来源,并且活跃用户数量对企业的发展战略有所影响,因此本文决定以活跃用户数量为依据,结合数学概念拐点和顶点,对互联网企业的生命周期提出了明确的划分标准,对完善互联网企业评估体系具有较大的意义;第二,考虑到同一用户在不同阶段所发挥出的价值可能不同,本文决定将分段评估的思想融入其中,使梅特卡夫估值模型与企业的生命周期相结合,使其更加符合互联网企业的特点,使评估结果更加合理。本文通过对互联网企业的分析,一方面希望能够提高经营者和投资者对用户资源的重视,另一方面希望能够给其他学者提供新的评估角度,逐渐完善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