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企业并购
企业价值评估
收益法
实物期权法
摘要:
随着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对内地A股市场做出改革,A股市场的企业将面临越来越严苛的管理制度,对企业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了保持企业自身的行业竞争力,越来越多的上市企业开始收购兼并其他企业以扩大自身的优势。对被并购方而言,控制权的转移能将并购双方的经营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有可能实现规模经营,降低投资风险等诸多效应。白酒作为A股市场的大权重板块,各大酒企也在不断通过收购兼并相互整合资源,这些企业之间的经济活动无疑对整个白酒行业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在相互合作和竞争中得到了发展。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本质上也属于一种投资行为,其行为本身具有期权价值,所以对于收购的价值,就非常值得研究。当代的资产评估学界的主流还是认为如果对一个正在盈利的企业进行评估,那么还是应该考虑收益法,同时认为需要细化收益法,即企业的收益不应该考虑营业利润而应该从企业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入手。运用收益法对企业在并购行为中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时候,就忽略了由并购行为本身所带来的期权价值,计算的结果与真实价值就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本文的研究重点就是同时使用收益法以及能够计算出期权价值的实物期权法对企业并购行为中的价值进行评估。本文以白酒行业企业并购为出发点,围绕着企业并购价值评估进行研究。在本篇文章中,首先详细地整理了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对整理出来的相关文献研究进行阐述。随后详细的介绍了传统评估方法及其适用范围,并对传统方法在并购价值评估中存在的局限性进行了分析,并由此介绍可以计算期权价值的实物期权法。本文后续整理了国内白酒企业的基本特征和行业并购现状,并将收益法和实物期权法结合运用到具体白酒企业并购实例当中,详细地展示了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应当如何评估并购企业的价值。本文选取的是华创鑫睿在2018年2月收购山西汾酒集团11.45%股份的案例,研究结果表明单独运用收益法计算企业11.45%的股份价值约为45亿元,运用收益法与实物期权法相结合的方式,计算出来的股份价值约为49.76亿元,真实收购案例的成交价格为51.6亿元。若并购交易金额51.6亿元即为山西汾酒11.45%股份的真实价值,那么前者偏离真实值12.79%,误差较大,而后者偏离真实值仅为3.57%,进一步论证了二者相结合的有效性。在本文观点得到证实的情况下,本文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重新评估了山西汾酒集团含期权价值的企业价值,并与A股市值做出比对。从投资的角度来分析,在2019年12月31日应对山西汾酒的A股股票保持持有态度,而后续A股走势也符合本文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