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碳边境调节机制
碳关税
气候变化
国际贸易
摘要:
自2019年欧盟发布的《欧洲绿色协议》重提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以来,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分别形成不同的欧盟CBAM提案,反映了不同机构对欧盟CBAM的关注重点,以及欧盟CBAM未来发展趋势。该研究在充分解读各机构欧盟CBAM提案的基础上,系统比较了不同欧盟CBAM提案在征收时间、对象、范围、价格等方面的差异,研判了欧盟CBAM未来发展趋势,并采用投入产出模型和情景分析法研究了欧盟CBAM不同发展趋势对中国的经济影响。研究发现:目前处于实施过渡期阶段的欧盟CBAM法案,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碳配额拍卖周平均价格115美元/t(以二氧化碳当量计)下,中国将被征收5.014亿美元的碳关税,其中,钢铁部门受到的影响最大,约占70.26%。若按照欧盟CBAM法案提出的未来发展趋势计算,当欧盟CBAM征收部门不变,碳排放范围由“直接+部分间接”碳排放扩大到“直接+间接”碳排放,甚至隐含碳排放时,在同等碳价下中国将被分别征收7.048亿美元、11.347亿美元的碳关税,是未拓展之前的1.406倍、2.263倍。若征收部门扩大到包括有机化学品和塑料等8个部门,碳排放范围扩大到“直接+间接”碳排放,中国将被征收16.473亿美元的碳关税,达到当前执行法案的3.285倍。随着征收部门进一步扩大到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第四期碳泄漏清单中玻璃等领域,乃至中国出口碳排放较多的机械等领域(欧盟第一期和第二期碳泄漏清单均包括机械设备部门),欧盟CBAM对中国的负面经济影响将会成倍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