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贸易协定自由度
发达国家
量化分析
摘要:
随着国际贸易发展的深入,传统多边体制下的自由贸易谈判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国际贸易的新环境,这促使各国转而依靠双边或多边区域贸易自由化谈判来达成覆盖范围更广,协议水平更高的贸易协定。我国近年来也已经认识到这一趋势的重要性,积极与其他国家签署了一系列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区域贸易自由化建设初具规模。这其中,发达国家由于经济总量庞大、产业结构先进完善和营商环境优秀等因素与我国拥有巨大的贸易潜力,与更多发达国家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具有更加重要和长远的现实意义。因此,透彻研究我国目前与发达国家已经签订的自贸协定,了解其优点以及存在的不足,有助于我们在更全面认知自贸协定应有之义的同时,对我国今后与更多发达国家开展自贸协定的谈判和签署提供政策建议。鉴于此,本文首先概述了我国自贸协定的总体发展状况,对我国已签署、正在谈判以及正在研究的自贸协定做了介绍,并从已与发达国家签署的自贸协定中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特点选取我国与新加坡、澳大利亚、瑞士和韩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作为研究对象进行量化分析。其次,在回顾和归纳已有对贸易协定条款进行量化分析研究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本文使用APEC自由贸易协定“议题-条款-核心要件”三级分类框架构建了包含“覆盖率指数”、“广度指数”和“深度指数”在内的立体全方位指标体系,并使用这些指标对协定进行了量化。对协定整体覆盖率指数的分析表明,协定对于自贸议题均达到了较为完整的覆盖,同时与不同国家签订的自贸协定在涉及的具体议题上有所不同。对协定整体广度指数和深度指数的分析表明,相较于覆盖率指数,协定整体的广度指数和深度指数明显偏低,体现出协定在“条款”层级和“核心要件”层级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进一步,对具体议题的广度指数和深度指数的分析表明,同一议题横向比较,广度指数普遍大于深度指数,体现出我国在自贸协定谈判中倾向于优先提升协定对条款的覆盖,而后再考虑协定可执行性的特点;不同议题纵向比较,包含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卫生与植物检验检疫、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争端解决在内的传统领域议题在广度指数上优于包含政府采购、投资、跨境服务贸易、竞争政策、知识产权、劳工、环境、电子商务、合作以及透明度在内的新领域议题,后者则在深度指数上优于前者,体现出我国在新领域议题的谈判上更为务实的特点。随后,本文深入到核心要件层面,对协定核心要件在条款上的分布做了分析。结果表明,协定文本在传统领域议题内基本能做到一定的实质性承诺,保证了协定在这些领域的可执行性。之所以深度指数较低,是因为每一条款下辖核心要件数目太多,在有限的谈判时间内难以达成更大规模的共识。新领域议题的情况比较复杂,除去所有协定都未能涉及的劳工和政府采购议题,协定仅在跨境服务贸易议题上很好地覆盖了关键条款内的核心要件,进而达到了较高的自由度水平。竞争政策和环境议题尽管有着不错的指数表现,但均没有涉及包含实质性承诺的核心要件,仅仅涵盖了一些象征性条款,因而协定在这两个议题上并不具备可执行性。协定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合作以及透明度议题上包含了一定的关键要件,但一旦涉及到法律规制相关内容,往往一片空白。新领域议题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发达国家所主导,在法律规制方面呈现出高标准的特点,这就使得我国在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完善的背景下更加难以与发达国家就此进行有效的谈判,最终削弱了协定在新领域议题上的可执行性。最后,基于以上的结论,本文认为我国在未来与发达国家进行的自贸谈判中应积极评估低自由度议题,明确我国核心利益诉求,并且注重提升传统贸易领域议题的深度水平,加快推进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接轨。除此以外,还应根据国家经济特点有的放矢进行自贸谈判,同时在谈判中主动出击,最大限度争取本国利益,使得协定的签署和实施真正成为推动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竭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