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适宜性评价
国土空间主导功能
K-means聚类法
锦屏县
摘要:
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城镇化与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在有限的国土空间当中人与地、开发与保护、发展与稳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日益尖锐。为统筹我国国土空间内各类开发保护与建设活动、推进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建立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在一系列中央文件中明确提出科学布局生态空间、农业空间与城建空间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双评价”)为基础。由此可见,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适宜性评价)在指导“三区三线”的划定、有机衔接和跨尺度传导各级规划动态监测、科学评估规划实施成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适宜性评价已经成为现阶段中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与流程中不可或缺的有机构成。但以往的适宜性评价研究多面向于大区域的尺度,专门针对县域并跨尺度传导到镇村的适宜性评价比较少,其如何利用适宜性评价成果划分村级空间开发主导功能的机理亟待阐明。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地域功能理论和土地利用优化配置等理论的视角出发,以自然资源部最新公布的《“双评价”技术指南》等专业技术性文件为参考,尝试构建县域尺度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本文选取的案例区为地处云贵高原的典型性山地丘陵城市贵州省锦屏县,通过对锦屏县自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情况以及国土空间开发现状的初步研判,分别建立生态重要性与脆弱性两方面集成的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以坡度、土壤质地、水环境容量等为主要限制因子的城镇建设与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体系。在完成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划分锦屏县生态保护、农业生产与城镇建设三类国土空间,并降尺度识别村级国土空间的主导功能。本文具体研究成果与结论如下:(1)研究表明,适宜性评价能在一定程度上明晰国土空间发展方向,识别建设、农业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与冲突。在此基础上,本文选择贵州省锦屏县作为实证研究对象,构建县级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体系,从生态、农业及城镇建设三个角度完成适宜性评价。并以此为依据划分锦屏县生态保护、农业生产与城镇建设三类国土空间。通过综合分析,锦屏县生态空间共计106129.22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65.55%,广泛分布于各乡镇并总体呈现西北多、东南低的分布特点;锦屏县农业空间共计45535.18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28.12%,主要在低山、平原等地形区呈点缀分布;锦屏县城镇空间共计10252.21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6.33%,主要分布在锦屏县的北部与东南部地形较为平坦与宽阔地区。(2)利用GIS空间叠加分析和k-means聚类分析相结合方法,识别锦屏县村级尺度的国土空间主导功能,其中锦屏县生态保护功能区共计71099.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91%,涉及行政村85个,占全县行政村数量的44.04%;农业重点发展功能区共计27617.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06%,涉及行政村34个,占全县行政村数量的17.62%;中心集聚重点功能区共计16708.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2%,涉及行政村21个,占全县行政村数量的10.88%;生态-农业发展功能区共计46489.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71%,涉及行政村53个,占全县行政村数量的27.46%。(3)结合各功能区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从空间布局、结构优化和发展路径和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分区优化策略:生态保护功能区发展重点在于生态保护、景村融合和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生态保护功能区内村庄需加强湿地、湖泊、山体等自然生态景观资源保护,开展生态修复工程不断提升生态景观价值,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活动;农业重点发展功能区应将农业集约化、规模化与机械化发展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举措,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沟渠、农田、防护林、农业生产道路等农用地生产系统的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农业的生产条件并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生态-农业发展功能区需着力推进“生态+农业”产业,科学构建生态农业复合空间。在产业发展方面,响应锦屏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广林下种植木耳、中药材,中低山生态茶,精品果业等,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混农林业等山地特色农业;中心集聚重点功能区应该不断提升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益与效率,合理优化与布局生活空间,不断提升乡镇土地利用效益与效率,促进人口、产业等要素进一步集聚。本研究可为现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规程在县级层面的应用与完善提供案例支撑,也可为锦屏县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与实用性村庄规划,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五级三类四体系建设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