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审判委员会
个案讨论决定职能
司法改革
摘要:
审判委员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独特构造,已在我国运行长达半个多世纪,对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然而,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该制度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导致部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提倡废除这一制度,其根源在于对该制度个案讨论决定职能的质疑。面对是否应该延续或摒弃审判委员会制度的问题,本文认为应加以保留并寻求合理改革与发展。本文旨在通过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实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纠正关于审委会个案讨论决定职能存在的认知偏差,为理论研究指明正确方向;二是提出贴近实务的改进建议,为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践优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本文的研究思路,可以简单概括为“源起何处”“本质为何”“现状如何”以及“应对之策”。具体而言,全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审判委员会制度及其个案讨论决定职能的历史溯源,通过历史分析法揭示了该制度的起源、理清了其个案讨论决定职能的演变过程,从而明晰了审判委员会的性质及其个案讨论决定职能的内涵,并引出这一职能设置的目标与价值;第二部分是介绍审判委员会个案讨论决定职能发挥的状况,通过对审判委员会的构成、讨论决定案件的范围和案件讨论决定程序的分析,对审判委员会个案讨论决定职能发挥的现状进行了解;第三部分是对审判委员会制度个案讨论决定运行状况的考察,剖析了审判委员会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回应了影响司法亲历性,妨碍审判权独立行使等诟病,重点分析了人员组织结构、讨论决定案件的质效、讨论决定的程序三个方面;第四部分致力于针对审判委员会在个案讨论决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策略,主要包括组织结构的优化调整、个案讨论决定范围的明确和效率的提高、讨论决定程序的改革完善及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综上,本文认为,审判委员会仍然有存在的价值,个案讨论决定职能仍然会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面对制度缺陷,最优策略是改革与完善而非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