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私法上人格权
宪法上人格权
合宪性解释
摘要: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的前提,合宪性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方法,而人格权的合宪性解释足以宪法上人格权为依据对私法上人格权的解释。人格权的合宪性解释,主要适用于人格权的司法实践中,它不仅仅是一个宪法的问题,从根本上讲上是从人格权的角度来看如何将宪法上人格权的价值在私法上得到贯彻的问题。 本文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由四章组成。 第一章是阐述私法上人格权与宪法上人格权的关系。笔者从私法上人格权发展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私法上一般人格权的产生,以及私法上人格权的发展对宪法基本权利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创设了与之相对应宪法上的人格权。本章的核心足探讨私法上人格权与宪法上人格权的互动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宪法与民法、宪法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之间关系的缩影。对这两者关系的探讨有助于更深入的理解接下来所讲的人格权的合宪性解释的真正含义,即将宪法人格权价值通过合宪性解释的方法贯通到私法上,在私法上得以实现。在这个解释的过程中它是在以宪法人格权为依据,以私法上人格权为解释对象的。 第二章是阐述了人格权合宪性解释的性质和意义。关于性质方面,人格权的合宪性解释不能与“宪法司法化”等同起来,而是将宪法人格权价值通过合宪性解释的方法贯通到私法上。笔者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出发,分析了合宪性解释的性质,从而得出人格权的合宪性解释的实质是上以宪法上人格权为依据对私法上的格权进行解释;人格权的合宪性解释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在现实生活中会发生很多侵害人格权的案件,这就可能会涉及到人格权与其他权利的价值冲突,以及对哪种价值优先保护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会依据人格权的合宪性解释对冲突的价值进行判断。 第三章是阐述了宪法人格价值在私法上的贯通。宪法的基本权利除了具有防止国家公权力侵害的原始的防御功能外,还有客观规范功能, 1尽管在国内外对于合宪性解释内涵存在诸多的分歧,但基本上都逃不出法律体系秩序、价值取向以及避免违宪宣告的范围,合宪性解释应当在坚持法律位阶规则的基础上,根据宪法的规范意旨和价值精神来解释普通法律,指导普通法律的运用,并以宪法规范为指导通过对普通法律的一般条款等规定的解释将宪法的精神贯彻到普通法律的实施当中。其实质是将其客观价值放射到整个私法领域,对于这一功能主要通过宪法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来实现的。宪法基本权利效力以“间接效力说”为通说,该学说认为宪法基本权利对于私人关系的效力只能通过私法中的概括条款间接地通过私法来实现。作为宪法基本权利,宪法上人格权对私法的间接效力,使法官负有宪法义务,将宪法的人格权价值贯通到私法中。 第四章是关于人格权合宪性解释方法在我国的适用及限制。在合宪性解释中,有必要区分作为解释对象的文本和作为解释依据的文本,作为解释对象的文本,是拟适用于具体案件中的部门法规定,而作为解释依据的文本,就足宪法文本。具体到私法上人格权的合宪性解释来讲,宪法上的人格权就是合宪性解释的依据,私法上关于人格权条款就是解释的对象。这种方法的适用具有一定的前提,只有在宪法上人格权存在,私法上人格权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才能进行合宪性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