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
法律
内蒙古自治区
摘要: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财政手段,其主要作用是调节政府间的财力平衡,促进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的对称,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高,财政收入能力弱,公共服务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所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无论对整个国家还是对民族自治地方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其他地区一样,几乎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更多的是依据政策进行。政策有其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等缺陷。这些缺陷造成了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没有实现,目标没有达到,尤其是民族自治地方。我国现有的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律,从立法形式、立法技术、立法内容上看,都存在很多问题,没有专门法律,财政学倾向明显,立法位阶较低,内容不够科学等。由于民族自治地方自身存在的弱点,加上法律的缺陷和空白,使得民族自治地方始终无法达到地区间平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民族自治地方,即使有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等来规范这项制度,这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也存在着很多问题。近年来,专家学者呼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立法,并设计了相关内容,但这些内容很少提到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有的特性,本文力图从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说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法律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律角度来思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如何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使得此项制度目的得以实现,以维护国家稳定、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在引言和第一部分介绍本文选题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介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我国现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以及起到的作用,从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性分析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重要性,分析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民族自治地方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而提出问题:如何从法律角度解决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实现财政转移支付的目的,实现民族自治地方与其他各地方财政能力均等化,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第二部分从法律角度分析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从立法形式、立法技术和立法内容上进行分析,并结合发达国家的经验,从侧面看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问题。第三部分阐述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解决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有关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体系。其次分析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化的主要内容。最后也是最重要和复杂的问题是,要充分考虑民族自治地方的特殊性。论述只有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才能较好地立法,才能在民族自治地方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