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合宪性解释
民事裁判
宪法援引
宪法适用
宪法解释
合宪性审查
摘要:
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的运用深化了援引宪法说理的内涵,发挥着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功能,促进了宪法的全面实施。合宪性解释内涵的明晰是学术研究的基础,也是指导司法审判实践的关键。在运用场域维度,合宪性解释是作为一项由普通法院在司法裁判中运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在解释对象维度,合宪性解释是以法律为解释对象但伴随着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法律解释方法;在规则类型维度,合宪性解释是依据宪法的规定、原则或精神解释低位阶法律的法律解释方法,包含单纯解释规则、冲突规则与保全规则。
在三万余篇符合检索条件的裁判文书中,共筛选得到46篇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样本裁判文书。通过对裁判文书出现时间、法院层级及地域分布、宪法条文的援引情况等方面考察,可以展现出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实践形式样态。通过运用情况的实质考察,发现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具有单纯解释功能、选择功能以及选择和排除功能等功能形态,以及存在对合宪性解释概念理解差异化、运用形态粗放等困境。而理论研究同样存在着相关研究比较薄弱、指导实践意识不强以及实证研究功能未显等困境。为有效纾困,对困境根源进行的追问暴露出合宪性解释的内涵与属性未予明确,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条件与规则尚不清晰以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监督机制不够周延等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不足。
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性质厘定,是证成合宪性解释宪法间接适用性质,搭建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理论体系的基础。宪法间接适用性质更是证成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正当性、特殊性以及建构监督机制的逻辑起点。这首先在于证成合宪性解释具有宪法间接适用性质。基于宪法适用作为法律适用的一种特殊形态的本质,回溯法理学理论学说以考察法律适用的含义及类型划分,从而对宪法适用的概念移用进行厘清,为宪法适用包含间接适用的证成提供新的论证路径,在完成合宪性解释宪法间接适用性质证立的同时,通过司法三段论、法律效力确定以及宪法适用效能等视角对此予以验证。其次,还要求证成具有宪法间接适用性质的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的运用具备理论空间。一方面,这基于宪法的根本法与最高法地位,民事法律与解释被赋予合宪性要求并应就宪法价值秩序予以贯彻。另一方面,这源自我国民事法律所具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核、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构目标以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调整目标共同体现的社会主义属性。最后,还需要证成被赋予宪法间接适用性质的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的运用具有规范空间。我国宪法序言第13自然段、第62条和67条等宪法解释权相关条款以及第131条独立审判制度条款经解释,可为法院间接适用宪法预留规范可能,再加之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指导意见以及合宪性解释指导性案例为援引宪法释法说理的正当性提供的规范依据,共同构成宪法间接适用性质的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规范空间。
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条件限定,是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边界框定,具有理论逻辑、规范依据与实践根据。其理论逻辑在于基本权利公共价值秩序相较普遍性客观价值秩序对于基本权利效力范围的限缩、公法介入私法自治虽有必要但存有限度以及样本裁判文书所展现的合宪性解释对于裁判结果的实质性影响。其规范依据来自于宪法解释权以及宪法监督权维度下的相关宪法规范、法院组织法以及法官法等法律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以及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规范等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其实践根据在于样本裁判文书所揭示的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实践存在着条件的限定,可归纳为:存在多种解释方案、存在合宪性疑虑与存在公共性因素。
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规则厘清,是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方法指引,要求就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步骤、路径以及限度予以阐明。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步骤具体是主体条件的自我审查、事实条件的识别与阐明以及规范条件的识别与说理。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具体路径分为援引宪法释法说理的一般路径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特殊路径。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限度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基于法律解释方法属性的要求以及运用不同规则类型合宪性解释时的次序限定;二是基于合宪性判断结论效力的个案性以及合宪性判断过程中应予贯彻的合宪性推定原则;三是基于宪法援引的直接宪法适用禁止以及对于内涵简单的补强论证的避免。
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运用的监督机制是确保合宪性解释在民事裁判中规范运用的制度保障,由司法机关的体系内部监督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外部监督构成。司法机关的监督根据主体不同,分为法院系统中上级法院的审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以及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根据监督时段的不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分为案件审理中合宪性解释与合宪性审查的联动、裁判后合宪性解释与合宪性审查的衔接以及日常全国人大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