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清末新政
东北
地方长官
军事
建设
摘要:
东北地区的军事近代化进程始于晚清时期,而清末新政则是东北军事近代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咸丰十年(1860年),由于俄国侵占中国东北地区100余万平方公里领土,东北地区核心地带受到俄国的直接威胁。为巩固边防,清政府逐渐解除内地民众赴东北垦荒的限制,东北地区的匪患随着内地移民日聚而逐渐产生。为维持地方治安,三省将军挑选本省八旗制兵,编为练军。但练军的编练并未改变东北八旗世兵制的性质,故经营效果不甚理想。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政府设置东三省练兵大臣,以图整顿东北军务,首任大臣穆图善在任内亦力任其事。但继任者定安囿于积习,致使三省练军建设再度陷于停滞。甲午战争中,东北练军损失惨重。甲午战争后,列强在东北地区进行利益争夺。在边疆危机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三省将军相继在本省进行整顿军队编制、创办新式军事教育、加强边防等军事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上述建设活动仅仅对传统练防军制进行局部调整,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东北军务孱弱状况。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俄难期间,东北地区军事力量在俄国入侵下损失殆尽。基于《俄国政府监理满洲原则》,俄国剥夺了中国在东北地区保留军队的权利,仅允许中国在东北地区编练警备队性质武装。为恢复东北地区军事力量,黑龙江将军萨保、吉林将军长顺与盛京将军增祺先后与俄方交涉,促使俄国同意中国在东北地区扩充警备队武装。同时增祺与长顺积极筹集军械与军饷,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庚子俄难后混乱的地方局势。而清政府在列强的干预下,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通过《交收东三省条约》恢复了中国在东北的驻军权,为三省编练新军与巡防队打下基础。日俄战争结束后,日本与俄、中两国相继签订《朴茨茅斯和约》与《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确定了日俄两国在中国东北的势力范围以及中国在东北地区的主权地位。但日俄两国在战后围绕中国东北权益不断进行增兵与军事侦察活动,战时日俄两国招抚之土匪亦于战后扰乱东北地方治安。盛京将军赵尔巽、吉林将军达桂、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利用日俄双方在战争结束后元气大伤之机会,对本省警备队武装进行整编;相继在本省设立陆军小学堂,作为培养军事人才之基础。同时奉、吉两省遵照练兵处命令,在本省范围内进行小规模的新军编练,晚清东北地区军事建设进入新阶段。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巡警部尚书徐世昌发现东北军务存在警备队武装编制不统一,新军部队数量过少,新式武器种类繁杂,军事教育规模与程度不足等弊端。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三省改制后,鉴于东北军务之孱弱以及保障东北安定对维护中国主权之作用,已升任东三省总督的徐世昌抽调北洋陆军一镇两协赴东北,增强东北地区的驻防力量;统筹东北军事领导、教育、后勤机构;根据陆军部所定巡防队章程,将三省警备队武装整编为五路巡防队,统一了庚子俄难以来三省警备队混乱的编制。继任总督锡良与赵尔巽在基本沿袭徐世昌任内军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统筹三省的新军编练;积极裁撤冗员冗费,使东北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近代军事体系。东三省总督在统筹东北军务的同时,直接负责奉天军政事宜,利用其为三省军政枢纽之便,在奉天建成了新军与巡防队相辅相成的防务体系。吉林巡抚朱家宝、陈昭常与延吉边务督办吴禄贞等人围绕“间岛”问题积极开展对日外交活动,并主张以武力作为对日外交之后备。同时积极贯彻徐世昌、锡良编练巡防队与新军的要求,最终顺利完成编练任务。黑龙江巡抚周树模与呼伦贝尔副都统宋小濂等人积极编练黑龙江混成协与兴办三省退伍兵屯垦事宜;加强中国在呼伦贝尔与瑷珲的军事力量,对恢复黑龙江边防体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清末新政期间东北地方长官进行的军事建设活动,虽因财政支绌,统系不明与统兵将领素质差异导致建设成果有所差异。但上述军事建设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结束了庚子俄难以来东北军务的混杂局面,稳定了东北地区混乱的地方局势,推动了东北地区军事近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