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邮电加价
地方自治
邮权
央地关系
摘要:
1914年中国加入万国邮联后,万国邮联马德里会议于1921年决定上调邮资标准;中国于1922年华盛顿会议成功收回客邮后,邮政主权逐步独立,邮电业快速扩张,成为了北京政府垂直管理部门中仅有的盈利见涨单位;为缓解中央财政的亏空,邮电加价成为北京政府的理想选择。联省自治运动下的地方政府不仅时常截留中央税款,对损害地方利益的邮电加价政策更难予以支持。为此,邮政总局于1922年8月向交通部递交上调邮电价格申请。对此,交通部因加价涉及面广而意见不一。在邮政总局从邮资标准、书籍新闻纸优惠惯例、影响对外关系等方面予以解释之后,交通部原则上同意了加价申请;并针对可能出现的反对声音,制订了以影响对象有限、偏远邮路运输及其人力成本支出亏损等调研结果为加价依据的异议回复预案。交通部宣布邮电加价政策于11月1日正式施行。加价政策出台后,以山西、陕西、贵州、云南等偏远地区为代表的省份,因其是邮电亏损的受益者,故而不便反对;以东三省、广东、湖南、四川、安徽、福建等省份,因邮电收益颇有盈余及其用途不明,担忧有损自身利益,遂以自治省份自主为由,表示强烈反对;与当局关系密切的少数个人或团体,以加价符合发展需求,反对地方干涉邮政,主张加价。以英、美、日为代表的在华列强意图恢复客邮,以危害自身利益为由质疑加价,但在获得交通部降低邮资标准的承诺后不再发声。反对加价省份的地方法团,多以损害地方自治,削弱商业发展,影响教育与文化普及等为由,向本省政府请愿,反对加价;在遭到北京政府拒绝后,反对加价的地方政府直接宣布禁止加价,地方法团也提出了自办邮政、创办民局等方式进行抵制。沉默省份未有任何具体反应;支持者则明确表示加价并非不可接受。针对反对加价政策意见,邮政总局一方面强调加价必要性,另一方面授意各省邮局采取某些强制手段来施行加价政策,并以签订低邮资条款来换取日、美的沉默。然而,随着禁止加价省份和地区的不断增加,反对声音占据了舆论的主流,甚至于北京政府内部加价异议声音也愈发明显。反对者势力强大,沉默省份袖手旁观,支持者势单力薄,北京政府于1922年12月28日内阁会议上被迫暂缓加价政策,交通部随即发文取消加价,邮电加价政策归于失败。加价政策不仅未能改善财政,反因各方抵制而使邮余减收;新旧邮电收费政策并行,商民生活不便;地方分裂加剧,中央邮权削弱;为换取日美等的沉默付出的低邮资代价,日邮的“死灰复燃”,导致国营邮政市场的萎缩和国家邮权的受损。加价政策夭折,不仅损害了中央政府权威,还使地方政府获得了自主保留加价项目的权力,为之后地方政府频繁变更邮资埋下了祸根,是削弱乃至控制国家邮权的开端,加剧了国家分裂和社会混乱。